您好,歡迎光臨HCG!  新使用  加入會員  登入
公司組織
(一)、內部稽核組織
(二)、本公司之內部稽核單位為董事會稽核室,配置稽核主管一名及2名稽核人員。
 
(三)、內部稽核之運作
 
稽核制度
 
適用範圍
1. 稽核工作包括本公司各單位及所屬子公司。
2. 本公司稽核人員執行稽核工作,分定期及不定期二類,定期性稽核,由稽核人員依計畫執行;非定期性專案稽核,由董事會指示辦理。
稽核目的
內部稽核之目的,主要在協助各單位主管瞭解所屬員工處理業務時效及求證各項作業是否符合法令及公司內部規章之規定,以提高管理績效。
 
稽核人員職責
1. 稽核人員秉承董事會監督,辦理本公司內部稽核工作。
2. 稽核人員從事工作時,遇有疑問,應於獲得解釋及徹底瞭解後,方提出擬議處理意見。
3. 稽核人員執行稽核工作時,以完成下列任務為目的:
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且遵循辦理、各項資產及負債是否均屬實際存在、帳載數據是否均有合法之根據、各項經營績效是否達成、是否遵循相關法令。
4. 稽核人員從事稽核時,得調閱一切檔案,被檢查單位不得拒絕或隱匿,其屬機密性之檔案,應先報准後始得調閱。
稽核人員應注意事項
2. 稽核人員從事工作時,必需保持公正獨立,求實求真之精神,與和藹合作之態度。
3. 稽核程序按檢查計畫進行,避免不必要之討論與諮詢,儘量減少影響被檢查單位經辦人員本身之工作,遇有不明瞭之事項,應於適當時間提出詢問,至徹底瞭解為止。
4. 勿與被檢查單位人員爭論制度上之不完備,發現錯誤事項,不得當面批評,被檢查單位人員如有申訴建議,應細心聆聽,勿與辯論。
5. 稽核人員應充分瞭解有關現行法令,並熟諳公司現行內部控制各種制度、規章,尚應透澈瞭解被檢查單位之單行辦法及特殊情況。
6. 稽核人員應事先熟知被檢查單位歷史、重要資料、及以往稽核報告內容。
7. 稽核人員對於查核結果,應予合理之判斷,此項判斷應有可靠之理論根據,獲得足夠而適切之證明。
8. 稽核人員從事作業查核均為本公司第一手機密檔案資料,應嚴格保密,更應提高警覺注意文件安全,以防失落。
 
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方式
 
自行檢查之期間 每年均實施內控自檢,並隨時檢討。
 
自行檢查之評核目標
1. 公司營運之效果及效率
2. 財務報導之可靠性
3. 相關法令之遵循
自行檢查之評估範圍
1. 控制環境
係指塑造組織文化、影響員工控制意識之綜合因素。影響控制環境之因素,包括員工之操守、價值觀及能力;董事會及經理人之管理哲學、經營風格;聘僱、訓練、組織員工與指派權責之方式;董事會及監察人之關注及指導等。
2. 風險評估
係指公司辨認其目標不能達成之內、外在因素,並評估其影響程度及可能性之過程。其評估結果,可協助公司及時設計、修正及執行必要之控制作業。
3. 控制作業
係指設立完善之控制架構及訂定各層級之控制程序,以幫助董事會及經理人確保其指令已被執行,包括核准、授權、驗證、調節、覆核、定期盤點、記錄核對、職能分工、保障資產實體安全、與計畫、預算或前期績效之比較及對子公司之監理等之政策及程序。
4. 資訊與溝通
所稱資訊,係指資訊系統所辨認、衡量、處理及報導之標的,包括與營運、財務報導或遵循法令等目標有關之財務或非財務資訊。所稱溝通,係指把資訊告知相關人員,包括公司內、外部溝通。內部控制制度須具備產生規劃、監督等所需資訊及提供資訊需求者適時取得資訊之機制。
5. 監督
係指自行檢查內部控制制度品質之過程,包括評估控制環境是否良好,風險評估是否及時、確實,控制作業是否適當、確實,資訊及溝通系統是否良好等。監督可分持續性監督及個別評估,前者謂營業過程中之例行監督,後者係由內部稽核人員、監察人或董事會等其他人員進行評估。
 
內控自檢之責任單位及作業方式
1. 公司管理階層及各作業單位應自行檢查內控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
 
A. 組成要素自行檢查 高階管理階層依據內控五大『組成要素』(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作業、資訊與溝通、監督),並檢查現有內控設計可否有效控制風險、及實際執行情形是否依該設計辦理。
B. 控制作業自行檢查 各營運作業單位配合稽核單位執行年度內控循環稽核時,評估各部門之目標及風險,並檢查現有之內控設計可否效控制風險、及實際執行情形是否依該設計辦理。
2. 內部稽核單位覆核
稽核單位覆核自行檢查報告後。併同稽核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作為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依據。
3. 整體評估
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向董事會報告。
 
內控自檢結果之報導
1. 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結果,分為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或有重大缺失之內部控制制度。
2. 自行檢查所發現之缺失及異常事項,各部門(含子公司)應立即執行改善,稽核單位應加以追蹤其執行改善情形,並向董事會及總經理提出報告。
3. 自行檢查結果由董事長及總經理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刊載於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內,以聲明內部控制之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