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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組織
(一)、組織系統圖
(二)、各主要部門業務說明
經營改善組: 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分析、擬訂審核解釋、改善及追蹤事宜。各項生產、經營績效、營業之評估、從事內部稽核作業,及評估作業流程之合理性與時效性。
資訊組: 電腦化作業系統之規劃與執行,檔案及硬體之維護。
法務組: 法務案件之登記與辦理。
秘書組: 負責各部門之溝通、協調及經常性事務之處理。
人力資源處: 人力資源策略評估、人員招募訓練、生涯規劃、教育訓練計劃之擬訂、執行,勞工法令研究、福利制度規劃推展。
專案組: 專案之計劃、執行、考核。
採購組: 原物料及生財器具之採購。
營建組: 負責新建大樓之規劃、監督管理與銷售。
T.Q.M委員會: 推動TQM全面品質管理業務。
產品開發部: 新產品之研究開發、改良、分析與執行。
模具開發部: 產品模具之研究開發、改良、分析與執行。
材料研究部: 新材料之研究開發、改良、分析與執行。
塑鋼生產課: 負責浴缸及所有SMC產品生產計劃之擬訂,產品之製造,品質之管制
品保部: 品質管制系統之建立與執行,制訂各種產品之檢驗標準。
會計部: 負責會計制度之管理與控制,財務分析與帳務處理。
財務部: 公司資金調度、財務管理及長短期投資之研究與規劃。
國外部: 各項進口之業務,公司產品海外市場之拓展。
總務部: 負責工廠環境保護、規劃及人員、車輛管理等相關業務。
科技陶瓷部: 高壓成型機、樹脂模具及科技陶瓷之研究、開發與製作。
銅器生產部: 負責銅器生產計劃之擬訂,產品之製造,品質管制,生產技術之改進等有關事宜。
瓷器生產部: 負責瓷器生產計劃之擬訂,產品之製造,品質管制,生產技術之改進等有關事宜。
經銷事業部: 國內衛浴市場之調查與研判,資料蒐集、公司產品之銷售、推展及售後服務、意見調查,經銷商之輔導。
廚具事業部: 國內廚具市場之調查與研判,資料蒐集、意見調查,經銷商之輔導。
量販課: 量販通路經營,公司產品之銷售、推廣。
 
(三)、組織權責
4.1 總經理
4.1.1 : 為確保品質/環境系統/安衛系統之有效性,使其符合ISO 9001(CNS 12681)品保制度,及ISO 14001(CNS 14001) 環境管理系統與OHSAS18000安衛管理系統,並促使其達成。
4.1.2 : 核准品質政策與環安政策。
4.1.3 : 品質/環安事項之最終責任和授權,並核准品質/環安手冊。
4.1.4 : 主持管理階層審查會議裁決品質/環境/安衛策略。
4.1.5: 委任管理代表,授權管理系統的有效運作和適合性進行監督稽核。
4.1.6 : 核准由管理代表所提出之環安、目標、標的及管理方案。
4.1.7 : 核准各部門年度經營方針與目標。
4.1.8 : 新產品開發、企劃、及型號之授權及核准。
4.1.9 : 其代理人為副總經理。
 
4.2 總經理室 - 4.2.1 部門
1. 公司整體面管理制度之分析、規劃、建立。
2. 公司成長發展策略之分析與規劃。
3. 企業經營成效之分析與改善。
4. 內部控制制度之評估與改善。
5. 協助產銷作業合理化改善措施之追蹤。
6. 從事內部稽核作業。
7. 全公司經營方針之訂定。
8. 方針執行績效之審查。
9. 執行總經理診斷。
10. 電腦化作業系統之規劃與執行,檔案及硬體之維護管理。
11. 法務案件之登記與辦理。
12. 原物料、半成品、成品採購作業之執行。
13. 配合協力廠商評鑑作業之執行。
4.2.2 主任
1. 總經理室品質文件之制、修、發行、廢止、銷毀之核准。
2. 審查各部門年度經營方針與目標執行成效。
3. 管理階層作業績效審查。
4. 參加品質/環安管理階層審查會議,以共同解決品質/環境問題。
5. 審核請購單依據請購權限簽准發出。
6. 選擇及核准合格之協力廠商承製需求採購物料。
7. 準備必要之文件,提供承製廠商做為交貨之依據。
8. 主持廠商調查評估輔導作業,召集合格廠商審議會議並做最後之裁決。
9. 協助關係企業有關採購業務執行。
10. 其代理人為總經理室經理。
 
4.3 品質管理委員會 - 4.3.1 部門
1. 審議全公司業務之推行方針,決定市場開發營運事項。
2. 審議組織、規章、制度及ISO系列等興革事項。
3. 新計劃之決定及推行。
4. 審議提案改善之重要議案。
5. 瞭解各部門動態、溝通情報或整體經營績效。
6. 品質激勵活動之企劃、推展及成果呈報。
7. 教育訓練實施狀況之審查。
4.3.2 總幹事職掌
1. 核准業務標準。
2. 高階主管代理人。
4.3.3 管理代表
1. 品質/環安手冊之印製、分發、管理。
2. 品質/環安手冊之品質系統內容審議召集。
3. TQC委員會品質文件之制、修、發行、廢止、銷毀之核准。
4. 稽核之相閞作業審議召集及相關成果向總經理提案。
5. 品質激勵活動之推動及成果向總經理提報。
6. 其代理人為品保部經理。
 
4.4 環境安全衛生管理委員會(桃園廠)
為事業單位內研議、協商及建議勞工安全衛生有關事務之機構。
4.4.1 職掌
1. 環安手冊之制/修訂。
2. 環安目標/標的及管理方案之擬定、推行與監督。
3. 會商解決環安管理系統相關問題。
4. 評議環安管理業務之實施與績效,並對執行計劃偏差事項進行檢討。
5. 研議安全、衛生有關規定。
6. 研議安全、衛生教育實施計劃。
7. 研議防止機械、設備或原料、材料之危害。
8. 研議作業環安測定結果應採取之對策。
9. 研議健康管理事項。
10. 與該事業有關僱主交付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備註: 前項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擔任主席,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4.4.2 高階主管(主任委員)職掌
1. 總責桃園廠之環境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2. 核定環安政策、目標、標的及管理方案,以為桃園廠環安管理系統執行之方針。
3. 指派總幹事與環安管理代表。
4. 核准環安手冊。
5. 主持環境安全衛生管理審查會議。
4.4.3 總幹事職掌
1. 核准業務標準
2. 高階主管代理人。
4.4.4 環境安全衛生管理代表職掌
1. 確保環境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要求是依據環安管理系統標準建立、實施及維持。
2. 督導環境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推行與環安政策、目標、標的及管理方案之達成。
3. 向高階主管報告環境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績效,以為審查及改進環境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依據。
4. 環境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推行必須之各項職責規劃。
5. 定期召開環境安全衛生管理審查會議,並為環境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變更做跟催及回饋。
 
4.5 財務會計處
負責會計制度之管理與控制,財務分析與帳務處理及公司資金調度、財務管理及長、短期投資之研究與規劃。
 
4.6 衛浴營業處
4.6.1 部門
1. 產銷協調作業之執行。
2. 審查客戶訂單(合約)及要求事項。
3. 現場沖銷作業之管理與核對。
4. 應收帳款之處理與抵押額度及債權分析與執行。
5. 經銷通路之開發與管理。
6. 產品銷售服務之管理與客戶抱怨之處理。
7. 營業活動之經營與管理。
8. 公司多角化經營,市場行銷策略之擬定及管理。
9. 需制訂新商品開發企劃書。
10. 客戶環安關切事項之溝通。
11. 執行環安管理系統之規劃事項。
12. 新產品及新事業進口業務之執行。
13. 公司產品海外市場之拓展。
4.6.2 副總經理
1. 處內品質文件之制、修、發行、廢止、銷毀之核准。
2. 在服務資料中,提供品保部相關之品質問題,並安排退回缺失之產品,以供品保部鑑定、分析。
3. 公司內對各客戶之聯絡窗口及交貨文件之提出。
4. 執行產品回收程序及必要產品服務業務。
5. 參與新產品相關業務及品質管理階層會議以共同解決品質問題。
6. 其代理人為處內協理。
 
4.7 衛浴生產處
4.7.1 部門
1. 生產計劃排程之擬定及執行。
2. 原物料、在製品、製品製程之控制。
3. 製程中在製品及製成品之品質管制。
4. 生產技術之改善與設計變更之管制。
5. 產銷協調作業之執行。
6. 廠區之環境保護、安全之督導及管理。
7. 產品搬運、儲存、包裝、保存、交貨之管理。
8. 不良品之管制、改善及客戶報怨之處理。
9. 生產設備之點檢及保養。
10. 桃園廠內外部利害相關(客戶及協力商除外)之溝通。
11. 協助品保部進行環安管理系統之規劃與執行。
4.7.2 協理
1. 生產處處長室品質文件之制、修、發行、 廢止、銷毀之核准。
2. 提供必要之製造方法、人員、設備予生產部門,製造符合品質/環安要求之產品。
3. 審核各生產部門之品質目標,並追蹤成效向總經理提報。
4. 參與品質/環安管理階層會議,以共同解決品質/環境問題。
5. 主持標準化審查會議,維持產品品質。
6. 其代理人為處長室經理或生產部廠長。
4.7.3 廠長
1. 部內製造及業務標準之制、修、發行、廢止、銷毀核准。
2. 監控維持擔當產品製造、產品識別、搬運、儲存、包裝交貨之工程管理。
3. 參加標準化會議審查,確保製造類文件之適切性。
4. 製程原物料、在製品、成品之管理。
5. 部內品質/環安目標執行成果之審核及向生產處協理提報。
6. 部內矯正措施之最終裁決者。
7. 參與品質/環安管理階層會議,以共同解決品質/環境問題。
8. 其代理人為副廠長或製造課長。
 
4.8 品保部
4.8.1 部門
1. 品質/環安管理系統之建立與執行。
2. 制訂各項產品之檢驗標準。
3. 進料、製程、成品出貨之管制及驗證作業。
4. 檢查設備之管制、校正與維護。
5. 物料及成品品質查驗之管理。
6. 不合格品之鑑定與處理。
7. 廠內、外製程中及廠外品質變異案件之處理及相關矯正措施 。
8. 品質/環安記錄之管制。
9. 內部稽核之規劃與推動。
10. 品質與環安管理系統文件之管制。
11. 以統計方法檢定或管製品質系統執行成果。
4.8.2 經理
1. 品質/環安手冊之制訂。
2. 品保部之品質文件制、修、發行、廢止、銷毀之核准。
3. 客戶合約審查。
4. 監控部門品質驗證作業之適切性。
5. 防止再發矯正措施行動之審核。
6. 監控退貨之不合格品及最終處理之核准。
7. 產品驗證人員資格設定與核准。
8. 參加品質審查會議以共同解決品質問題,必要時並彙整結果向總經理提報。
9. 協助關係企業有關品管制度之推行。
10. 其代理人為部內課長。
 
4.9 科技陶瓷處
1. 高壓模具設計與製造。
2. 高壓成型機設計。
3. 高壓成型之協助。
4. 防護陶瓷、防彈頭盔、防彈盾牌與複材面板之製作。
5. 複材裝飾板開發。
 
4.10 產品開發處
4.10.1 部門
1. 產品、模具設備之設計開發、改良、研究分析與執行。
2. 創意與設計品質確認與導引。
3. 設計規範之擬定與執行。
4. 技術移轉之執行。
5. 新產品之研發與執行。
6. 執行環安管理系統規劃事項。
7. 創新價值機構設計與開發。
4.10.2 協理
1. 產品開發處品質文件之制、修、發行、廢止、銷毀之核准。
2. 長短期新產品開發計劃之研擬及提出。
3. 召集新產品設計審查會議。
4. 新產品之設計、試作、性能分析、生產程序作成提供生產部門及專利案之申請。
5. 產品安裝施工文件之核准及發行。
6. 參與品質/環安管理階層會議,以共同解決品質/環境問題。
7. 各項專案提出。
8. 其代理人為處內經(副)理。
 
4.11 廚具事業處
廚具之製造、銷售、設計與施工。
 
4.12 環安總務部
4.12.1 部門
1. 進廠物料之管製作業及進廠不合格物料之處理與改善協調。
2. 管制製造、包裝、搬運設備之評估保養及維修作業。
3. 綜理全公司污染(空、水、廢、毒、噪)防制工作並進行檢測與紀錄申報。
4. 工業安全衛生及環境規劃執行運作。
5. 參與品質/環安管理階層會議,以共同解決品質/環境問題。
6. 執行全公司與關係企業相關工務作業。
7. 桃園廠內、外部環境關切事項之溝通(除客戶、協力商)。
8. 審查法規查核結果。
9. 庶務性業務工作之執行。
4.12.2 經理
1. 原物料請購、驗收、領料及工程內外包和設備維修之規劃督導。
2. 工務修造工程之督導管理。
3. 安全衛生及環保業務之督導管理。
4. 庶務性工作規劃與督導管理。
 
4.13 人資處
4.13.1 部門
1. 組織系統與工作規則之規劃、設計及管理。
2. 各項人事行政之執行與管理。
3. 人力發展政策之擬定。
4. 員工教育訓練之執行與管理。
4.13.2 協理
1. 人力規劃/人力資源分析專案改善。
2. 人力資源政策之擬定。
3. 教育訓練/薪資管理,規章制度及外勞費用管控,勞資協商等。
 
4.14 材料研究發展處
4.14.1部門
1. 材料之研究開發、改良、研究分析與執行。
2. 儀器設備購置評估及建議。
3. 設計規範之擬定與執行。
4. 衛瓷釉彩飾專案計劃執行。
5. 開發網印商標及貼花花紙。
6. 執行環安管理系統規劃事項。
7. 高壓注漿成型泥漿開發。
8. 氧化鋁材料配方開發及應用。
9. 高性能抗彈陶瓷材料研究及應用。
10. 特殊材料之運用及生產技術開發。
11. 原料基礎試驗之改進、研究、分析及提出。
4.14.2 協理
1. 材料研究發展處品質文件之制、修、發行、廢止、銷毀之核准。
2. 原料基礎試驗之改進及研究。
3. 原料基礎試驗之分析及提出。
4. 長短期材料研究開發計劃之研擬及提出。
5. 召集新材料設計審查會議。
6. 新材料之設計、試作、性能分析、生產程序作成提供生產部門及專利案之申請。
7. 參與品質/環安管理階層會議,以共同解決品質/環境問題。
8. 各項專案提出。
9. 其代理人為處內經(副)理。